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2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牵头修订了《温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办法》、《温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温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装备认定办法》、《温州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办法》、《温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办法》、《温州市市级上云标杆企业认定办法》、《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温州市工艺美术产业化示范基地评选办法》、《温州市工艺美术服务平台评价办法》等10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投资与规划处胡剑珊,电话:88968027。
附件: 1.温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办法
2.温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3. 温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装备认定办法
4. 温州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
5. 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办法
6. 温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办法
7. 温州市市级上云标杆企业认定办法
8. 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9. 温州市工艺美术产业化示范基地评选办法
10. 温州市工艺美术服务平台评价办法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