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76号)、《关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名的通知》(温科管〔202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在市科技局已履行更名程序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财政支持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降低科创型企业融资成本兑现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据《关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名的通知》(温科管〔2020〕6号)的已更名科技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有在本市银行贷款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逾期系统关闭,视为自动放弃。
三、兑现时间
从企业提交申请到资金拨付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成兑现。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授权兑现系统提取银行贷款数据,在线确认《温州市降低科创型企业融资成本贷款贴息申请表》。
2.兑现系统对申报企业进行自动匹配并核定贴息金额(未匹配数据视同无享受贴息资格)。在企业确认无异议后,兑现系统向企业发送审核通过提醒。
3.经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向企业《申请表》中确认的银行账户拨付贴息补助资金。
五、不予补助企业
1.补报期内“亩均论英雄”CD类企业、严重失信企业。
2.补助金额低于100元(不含)的企业。
六、联系电话
龙湾区科技局 胡海慧 86969662
瓯海区科技局 滕依帆 88539322
乐清市科技局 黄学勋 62555172
瑞安市科技局 丁朝华 65899510
永嘉县科技局 翁 明 67231252
平阳县科技局 周盈盈 58111539
泰顺县科技局 朱柳玲 67589033
龙港市经发局 黄 汝 59911709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陈 驰 88960883
温州市科技局 陈 峰 88962076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