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温龙科发〔2018〕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我区依法登记一年以上,独立核算、依法经营,具有较强的人才、技术、资源综合优势;
(二)企业领导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重视研发中心投入工作。企业研发中心经费来源有保障,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额的3%以上(或企业年直接投入企业研发中心的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或企业研发中心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多于5人),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带头人;
(四)企业拥有一定面积、相对固定、独立的研发场所和必需的研发仪器设备;
(五) 企业研发中心内部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必须完成组建前制订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规定的任务。
二、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1、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特点的建设方式自行组建“研发中心”;申报研发中心的名称统一命名为“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网上在线申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zlw.zjzwfw.gov.cn/)→法人办事→区科技局→温州市龙湾区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网上办理(龙湾区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202.107.218.143:8061/Login/Login.aspx)”《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研发中心申报”,具体要求见用户登录界面“申报说明”。各申报单位完成在线申报,经区科技局初审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
3、材料明细: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依托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工作总结、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等,并装订成册(要求简单胶装,不得使用活页夹),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送达至龙湾区科技局行政服务综合窗口(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3号窗口)或快递送达至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8楼81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35686447@qq.com。
三、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8日
窗口受理时间:2019年 10月14日—2019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
联系人: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林 晨 86968781
行政服务综合窗口 刘盼盼86968780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doc
温州市龙湾(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8日
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