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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长质量奖

目前,已有质量奖分别为:区(县)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全国质量奖,中国|全国质量奖已成为国内经营管理水平最好公司的重要标志,代表了我国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最高荣誉。

争创“区长质量奖”的工作思路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员参与,根据“区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与工作质量。 根据争创工作需要, 组织各类人员统筹安排参加相关的培训。


益处

为顾客提供不断改进的价值,不断取得顾客满意和市场成功;

提高过程能力,不断地提升组织、团队和个人的整体绩效和系统能力;

促进组织、团队、个人和各相关方的不断学习、发展进步和共赢;

注重并有效优化和改进关键经营结果

得到政府的资金补助(目前,温州市政策:通过区(县)长质量奖奖励20万,市长奖奖励50万)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各区不尽相同,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1)在各区(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2)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或区内处于领先水平;

(4)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或区内前列;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申报前3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a、在区级以上(含区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或有违法行为;

b、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

c、因企业或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

d、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2)、(5)项基本条件。

 

申报流程

由咨询师团队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初步诊断、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改进,完成管理调研并提交实施方案;

进行企业自检和预评估,在聘请咨询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完善,准备申报资料,进行质量奖的申报工作;

各级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和已通过的企业名单,见相关通知文件。具体可以咨询业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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