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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对不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备案);
2、对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批,其他部门不再进行审批(核准)
奖励资金
投资额的10%-15%,最高300万。
激光类投资额20%,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
全年备案
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兰江路188号B幢4008室 电话:0577-88936008 传真:0577-88916016 E-mail:zjkn19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