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引领标杆,助力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近两年(2019-2020年)温州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权人,可联合设计、施工、节能服务机构等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类型:完成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项目;
2、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节能改造,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耗水平,强化节能管理,提升节能意识。
三、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文件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
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3、节能改造技术方案(包括工程费用预算书、节能率预测)、施工报告、验收文件、交付后运行使用报告(包括现场照片若干)、工程结算书等。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至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初审通过后再报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示范项目,并对示范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胜洪,
联系电话:89987098。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